
城市道路是重要公共資源,兼顧城市交通和城市形象兩個重要功能,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占用。隨意占道施工不僅存在交通安全隱患,影響居民出行安全,同時也給市容管理秩序帶來破壞。
近日,天元區城管執法部門接到舉報,某工程項目在天元區秦淮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。城管部門立即組織人員前往現場核實,確認該施工單位超出審批范圍開展施工作業,導致市民出行受影響,道路被額外破壞。
該行為違反了《株洲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,城管執法人員根據《株洲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》第六十一條對施工單位下達了《責令改正通知書》,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,按照要求整改,并接受后續處置。
下一步,天元區城管將持續加大對占道施工的監管執法力度,在主動做好相關管理服務的基礎上,堅決打擊違法占道施工行為,切實為人民群眾出行保駕護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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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編:黃重
初審:黃重 二審:李杜芳 終審:唐圓圓
來源:株洲高新區(天元區)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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